十一、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可適用以下政策措施。
(一)按照要求申報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各類政府科技項目、科技創新基地和人才計劃。
(二)按照規定組織或參與職稱評審工作。
(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規定,通過股權出售、股權獎勵、股票期權、項目收益分紅、崗位分紅等方式,激勵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化。
(四)結合產業發展實際需求,構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探索長效穩定的產學研結合機制,組織開展產業技術研發創新、制訂行業技術標準。
(五)積極參與國際科技和人才交流合作。建設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國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開發國外人才資源,吸納、集聚、培養國際一流的高層次創新人才;聯合境外知名大學、科研機構、跨國公司等開展研發,設立研發、科技服務等機構。
十二、鼓勵設立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應依法進行登記管理,運營所得利潤主要用于機構管理運行、建設發展和研發創新等,出資方不得分紅。符合條件的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及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個人所得稅、科技創新進口稅收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十三、企業類新型研發機構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進行登記管理。鼓勵企業類新型研發機構運營所得利潤不進行分紅,主要用于機構管理運行、建設發展和研發創新等。依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企業類新型研發機構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依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企業類新型研發機構可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享受相應稅收優惠。
十四、地方政府可根據區域創新發展需要,綜合采取以下政策措施,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發展。
(一)在基礎條件建設、科研設備購置、人才住房配套服務以及運行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推動新型研發機構有序建設運行。
2018-04-08
2018-04-07
2018-02-28
2018-02-07
2018-01-30
政策速遞 | 六部委共同出臺文件 加快促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
2017-10-29
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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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