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健全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著重保護勞動所得,增加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全面貫徹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充分尊重科研、技術、管理人才,充分體現技術、知識、管理、數據等要素的價值。
八、健全要素市場運行機制
(二十六)健全要素市場化交易平臺。拓展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功能。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平臺,完善技術成果轉化公開交易與監管體系。引導培育大數據交易市場,依法合規開展數據交易。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參與要素交易平臺建設,規范要素交易平臺治理,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二十七)完善要素交易規則和服務。研究制定土地、技術市場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數據產權交易和行業自律機制。推進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推進實物資產證券化。鼓勵要素交易平臺與各類金融機構、中介機構合作,形成涵蓋產權界定、價格評估、流轉交易、擔保、保險等業務的綜合服務體系。
(二十八)提升要素交易監管水平。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規范交易行為,健全投訴舉報查處機制,防止發生損害國家安全及公共利益的行為。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失信行為認定、失信聯合懲戒、信用修復等機制。健全交易風險防范處置機制。
(二十九)增強要素應急配置能力。把要素的應急管理和配置作為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適應應急物資生產調配和應急管理需要,建立對相關生產要素的緊急調撥、采購等制度,提高應急狀態下的要素高效協同配置能力。鼓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數字技術,在應急管理、疫情防控、資源調配、社會管理等方面更好發揮作用。
九、組織保障
(三十)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的重要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研究制定出臺配套政策措施,確保本意見確定的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三十一)營造良好改革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打破行政性壟斷、防止市場壟斷,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進一步減少政府對要素的直接配置。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機構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確保各類所有制企業平等獲取要素。
(三十二)推動改革穩步實施。在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前提下,開展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示范。及時總結經驗,認真研究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不符合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按程序抓緊推動調整完善。
活動通訊 | 尚濃智庫召開《食品安全第四產業解決方案》研討會
2018-06-18
2018-06-09
活動通訊 | 尚濃智庫應邀出席濟南歷城(北京)招才引智工作站成立儀式
2018-05-27
活動通訊 | 光合新興產業集團城鄉融合示范區模式設計項目啟動
2018-05-03
2018-04-28
政策速遞 | 六部委共同出臺文件 加快促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
2017-10-29
2017-10-26
2017-10-24
2017-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