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中心應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設立黨的組織,強化政治引領,切實保證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位。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六條 科技部負責創新中心規劃布局和宏觀管理,主要職責是:
1. 制定創新中心建設總體布局和管理制度。
2. 批準創新中心的建設、撤銷及名稱、注冊地變更等重大事項。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轉建國家技術創新中心。
3. 組織開展創新中心建設運行情況年度報告和績效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進行動態調整。
4. 支持創新中心承擔國家重大科研任務,推動項目、基地、人才一體化部署實施。
第七條 財政部根據創新驅動發展和區域科技創新需求,結合績效評估結果安排創新中心后補助經費,根據工作需要,對政策實施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第八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地方政府)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創新中心的培育、推薦和監督管理,主要職責是:
1. 落實國家有關創新中心建設的規劃和政策。
2. 結合國家重大戰略、重大工程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領域,組織開展創新中心的培育和推薦工作。
3. 對創新中心的建設運行進行監督管理,對創新中心研發方向、發展目標、組織結構等重大調整提出意見建議。
4. 保障創新中心建設運行所需條件,對創新中心給予政策、土地和經費等支持,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共同支持創新中心建設。
5. 協助組織本部門、本地區推薦的創新中心開展年度報告和績效評估。
第九條 科技部委托相關專業化機構負責創新中心日常管理與服務等相關支撐工作。
第十條 創新中心負責本中心的建設和運行,主要職責是:
1. 建立健全創新中心內部管理制度,制定創新中心章程,履行法人主體責任。
2. 構建科學合理的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吸引集聚國際化、專業化、高層次創新人才,充分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
3. 多元化籌措建設運行經費,按規定管理和使用經費。
4. 按要求開展建設運行年度報告,配合做好績效評估。
5. 承擔落實科研作風學風和科研誠信的主體責任。
6. 將創新中心重大事項變更書面報科技部批準。
第三章 組建程序和條件
活動通訊 | 《創新政府購買服務試點和農業生產托管監測分析》項目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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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日農業農村部《創新政府購買服務試點和農業生產托管監測分析》項目啟動會在中國農業大學東校區召開。
活動通訊 | 六次產業與鄉村振興研討會暨《第四產業:來自中國農村的探索》新書發布會在北京隆重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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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次產業與鄉村振興研討會暨《第四產業:來自中國農村的探索》新書發布會于2018年8月5日在北京職工之家隆重舉行。來自中國科學院、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農業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北京工商大學、中央財經大學等學術機構,科技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農高區等政府部門,涉農企業、行業協會等領域的專家、學者、行政和企業管理人員40多人參加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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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通訊 | 第五屆農業大數據論壇在泰安召開 ——尚濃智庫發布《第四產業:來自中國農村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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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五屆農業大數據論壇上,尚農智庫秘書長袁學國研究員在成果發布環節介紹了剛剛出版的《第四產業:來自中國農村的探索》一書。
政策速遞 | 六部委共同出臺文件 加快促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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