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點支持領域
農業政策性金融以服務國家戰略為導向,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及《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圍繞“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海洋產業轉型升級、海洋經濟示范區建設,聚焦重點領域和龍頭客戶,支持現代海洋漁業、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海洋服務業及公共服務體系、海洋經濟綠色發展和涉海基礎設施建設。
(一)海洋漁業現代化發展
支持深水抗風浪網箱養殖、海洋離岸養殖和集約化養殖等生態健康養殖模式,人工魚礁和海洋牧場建設,遠洋漁業資源探捕開發與利用,海洋漁船標準化更新改造,境外遠洋漁業大型生產加工基地和服務保障平臺建設,海洋漁業育種提升工程,漁港等漁業綜合服務基地建設,海洋水產品精深加工及倉儲、運輸等冷鏈物流與配送設施建設,多元化休閑漁業建設,海洋漁業小鎮與漁港經濟區融合發展等。
(二)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壯大
支持海洋生物資源開發利用,海洋功能性食品研發,現代海洋藥物、飼料用酶等海洋特色酶制劑、綠色農用制品(含高效生物肥料)等的研制與生產,海洋可再生能源工程化應用和海島可再生能源開發,海水利用在沿海缺水城市、海島、產業園區的規模化應用,涉農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的自主研發和總裝建造及規模化、集約化發展,環保型海洋工程材料研制和生產等。
(三)海洋服務業及公共服務體系拓展提升
支持海洋交通運輸發展、海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海洋生態旅游發展、海洋休閑旅游小鎮建設,海洋旅游信息等海洋信息服務建設,海洋文化遺產保護和海洋文化品牌建設,海洋高新技術研發、試驗和成果轉化,海洋漁船安全監控等海洋安全生產服務、海上搜救、海洋觀測監測等海洋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四)海洋經濟綠色發展
支持海洋漁業資源增殖、養護和修復,海洋環境整治、岸線整治修復、“藍色海灣”、“生態島礁”、“南紅北柳”等海洋生態修復工程,海島、海岸線保護性開發,海洋領域節能減排與低碳發展等。
(五)涉海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沿海村鎮(含海島)道路、供電、供水、通信、排水、垃圾污水處理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海水綜合利用管網建設,海洋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等。